在当代法制社会,合同的存在是非常必要的,而且是人性的复杂性,所以对于一些口头协议,违约成本很低,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即使双方签订了合同,也会出现违约,那怎么办?
一、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对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对于其他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民法典》也规定了补救措施: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货币债务或者履行非货币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物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成本过高;(三)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履行。
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对方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1、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专业法律分析
维护合法权益
保证合理收费
完善售后服务
400-915-4568
133-6831-3638
E-mail:664959006@qq.com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68号中安国际大厦第26层
本站部分内容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扫描微信咨询